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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吳海霞她們完成了各村的採訪以後,在羅子良的安排下,三個人都進入巴臺鄉派出所實習了。
對於歐陽凌菲和韓靜來說,她們在哪裏實習都一樣,一方面是有車,再主要是這裏山青水秀,別看已經是冬天,山坡上綠色還不少,河流裏的水還咕咕地流淌,給人以詩情畫意的感覺。
她們的實習期,也就幾個月,就當是度假了。
小鄉派出所裏事情本來就不多,這幾年,外出打工的人極多,尤其是年輕人,都不願意待在家中,外面多好呀,一個月掙幾千塊,閒時泡泡妞,聊天打屁,興趣高時還可以到KTV嚎幾嗓子。
所以,年青羣體一少,全鄉範圍內的治安案件就少了許多,平時主要是辦證,遷移戶口啥的。一些鄰里打架鬥毆,都習慣找村裏調解、處理,除非有必要,沒有人會蛋疼地跑來找派出所,不像城裏,動不動就打110。
如今她們三個往派出所一坐,也是閒得蛋疼,不,說錯了,她們是女孩子,不是男人。
坐了兩天,索然無味,就開始到處亂跑。派出所的李所長也不管,派出所不是物業公司,沒有事的時候讓人操正步,沒必要。反正羅鄉長也說了,找個辦公室讓她們坐坐,有事情會找她們做的。
得,這天上午她們三人就去縣城瞎逛了。
女孩子的興趣就是逛街,雖然縣城街上沒有什麼好衣服,不過,她們也就是到處看看,並不想買,醉翁之意不在酒。
她們走進一家比較大的百貨商店,大清早的,裏面顧客很少,營業員也沒有過來推銷,任由她們到處看着,當她們上去二樓的時候,迎面碰到了三個二十來歲的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