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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該管什麼?”羅子良不明所以。
“範局長膽大包天,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隨意扣押李副局長,這是誰給他的權力?”孫玉田說。
“怎麼又返回來了?孫省長,您怎麼知道範局長沒有真憑實據?”羅子良問。
“我對李副局長還是很瞭解的,他搞公安工作那麼多年,自然得罪了一些人,風言風語肯定少不了的,這些都是因爲堅持原則才造成的後果,我們作爲上級,應當充分理解纔行,雖說他工作有些霸道,但要說他違法犯罪,我第一個不相信!”孫玉田拍着胸口說。
“孫省長,李副局長違不違法我不知道,這個事情需要進一步調查。紀檢的同志跟我提起過,李副局長有違紀行爲,需要他配合一下,如果他沒有什麼問題,自然就回崗位上班了。”羅子良說道。
“違紀?”孫玉田怔了怔。
“哦,孫省長沒有做過紀檢工作,對紀檢工作的程序可能不太瞭解,這麼說吧,只要有人舉報,有一定的事實依據,組織就會做出反應,調查覈實一下,不能讓社會上以訛傳訛,這也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行政監察條例》明確規定,監察機關在案件調查中有權責令有關人員在規定時間、地點就監察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羅子良說道。
“你的意思是,只是調查瞭解?”孫玉田問。
“對,目前暫時是這樣。”羅子良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