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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賬雲琅極爲鄙視,卻沒有辦法從中漁利。
這種記賬方式雖然愚蠢,繁瑣,卻非常的簡單,只要有足夠的耐心,總會弄清楚賬目的。
如果雲琅把流水賬變成了“貨清簿”、“銀清簿”和“往來簿”,貪污這種事對於足夠聰明的人來說就變得簡單多了。
“貨清簿”用於記錄商品的購進與銷售事項;“銀清簿”用於記錄現金收付事項,而“往來簿”則專門用於登記往來轉賬事項。
記賬符號有的用“收付”,有的用“來去”,也有的用“出入”。
例如賒銷給張三商品一千錢,這筆業務一方面需在兌貨總簿的收方記錄“銷售收入來賬銀”一千錢。
另一方面需同時在“往來總簿”中的付方記錄“張三去貨欠款去賬銀一千元”。
對於現金收付事項的處理,則只記錄現金的對方,而現金方面則略去不記。
例如:銷售商品二千錢,現金收訖無誤,銀已存入本店錢櫃。這一賬項只在兌貨總簿中作一筆“收銷售收入來賬銀二千錢”就夠了,對現金的去向便不再記錄。
雲琅問過平叟,東家一般半年才查一次賬,如果有人將該收入庫房的銀錢只記錄在賬本上,卻不入庫,這樣一來,負責錢糧的人手裏總有好大一筆錢,直到主人查賬的時候,只要把半年前的賬目弄清楚,他手裏還有新的半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