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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醒之後,他得知了自己的處境,什麼都沒說,該喫喫該喝喝,康復得非常不錯,也適應了只有一隻胳膊的事實。直到三個月前,他帶着兩個孩子,跑來找艾麥拉請辭。
艾麥拉本不願意放他走,卻不曾想,李巖離開的心意已決,這次“請辭”不過是個通知,他拜託了以前的部下,偷走了一輛微型隔離車,私自離開了悖逆。
要說誰最有機會將地表上發生的事情透露給地下城,非這個叛徒莫屬。
雖然自稱悖逆,但悖逆的人是最恨叛徒的。他們通知了所有地表分部的人,一旦看見李巖,立刻捉拿,必要時可以擊殺。
要是李巖知道艾麥拉這樣想自己,大抵會直呼冤枉。
他可沒有出賣悖逆......他這個在地下城掛上號的“土匪頭子”,怎麼可能安然無恙地跑去地下城跟對方聊天?他還沒有傻到那個程度!
他只是不想待在一個人人都用憐憫的眼神看他的地方罷了。
原本救出那兩個小兔崽子之後,他就沒打算回來。他只想在一個安全、沒有威脅的地方讓兩個孩子長大。長久的虛張聲勢,讓他自己都快忘記,當初悖逆是怎麼找上他,用他的家人逼他交出情報的。
因爲大規模搬遷,悖逆管他要的信息,實際上是處在瀕臨失效的邊緣,並不會對地下城有太大的威脅。他以爲把信息交出去,至少能在悖逆爲自己所有的家人謀得一個生存的機會,可那些居高臨下的所謂“神子”,居然只給他四個進總部的名額,其他親屬還是得在外邊苦苦求生。那誰進誰不進?
他瞞着其他的親人報了自己年事已高的父母和一雙兒女,沒想到前妻的父母居然拒絕把孩子交給他,還要把他扭送去地下城,說什麼“交給政府審判”?簡直可笑。他們完全不知道自己爲了保護他們,付出了多大的代價,可他們不但不領情,反而還以爲地下城是什麼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