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殺雞儆猴 (第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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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僞證這件事情,可以是很嚴重的犯罪,也可以是很輕的犯罪。
全憑別人怎麼給他定罪了。
謝星得罪的人是江浩,局長自然不可能輕易放過對方。
因此,局長給謝星定了最嚴重的罪,準備起訴他,一旦是起訴成功的話,謝星或許將會面臨着5年以上的牢獄生涯。
局長在審訊完畢之後,立刻聯繫了記者,讓記者將這件事情報道出去。
並且大肆渲染這件事情,說謝星犯了很嚴重的罪,將會面臨着極其嚴重的指控,必定會承受牢獄之災。
另外。
局長還告訴記者,將另外幾個人的名字也一起寫進報紙。
這幾個人,都在當天晚上的宴會上面,公然指責江浩,給丁夢菲做僞證。
他們分別是:海花公司的董事長,韓宏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