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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前任留下來的卷宗中有着這樣的記錄:1977—1978年是盧家最低谷,加上沙田大宅別墅和文武廟商鋪,盧家總資產不超過一百萬港紙。”
“兩年之後,也就是1980年,盧家的總資產預計突破30億港紙!”
“盧先生,短短兩年時間,財富增長多少倍?你不覺得這一數據,太誇張嗎?”格納斯盯着盧燦,挑了挑眉,“我在傾聽,你給我一個合理的解釋。”
“謝謝你的開誠佈公!不過,我很不喜歡你說話的方式!”盧燦似笑非笑地撇了撇嘴,“難道你的前任,留下來的調查報告中就沒有提及,1978年盧家在緬北投資了幾家翡翠礦場嗎?”
這一情況,調查資料中有所提及,但並不清晰。格納斯鬆開一隻手,揚了揚,“我無意冒犯盧家!能和我詳細說說緬北的投資嗎?”
“不行!這涉及到企業機密。”盧燦一口拒絕,“你不覺得這個問題越界了嗎?稅務署的稽查,恐怕都沒有這份權力吧!你要想知道,通過外事部門,自行去聯繫緬北的稅務部門!”
緬北礦場的事情,別說香江人,就連緬北政府也管不上,他們政治部上哪兒調查去?格納斯聳聳眉,口氣再度緩和,“維文,我只是想要了解情況,然後給這次調查出具一份結案報告!明白?”
雖然對方透過顏理國表達和解的意願,才促成今天的會談,但是,並不意味着,他對調查盧家沒有興趣——誰都希望自己手中籌碼更多一些,即便是朋友!
防人之心不可無!盧燦又怎麼會向他說那麼多?
不過,既然他要“理由”,那就給他一個光明正大的理由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