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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盧燦自己也沒有釐清該如何對待新鴻基銀行。
確實,基於金融資本的天然吞噬性,他很想得到新鴻基銀行的完整控制權,併爲此,在以往的交往中,給馮金喜埋了不少坑。
可是,當真正到了唾手可得的時候,他又有些猶豫——物議啊!
此前,盧家一直在維持“幫助新鴻基銀行”的形象,可是,幫着幫着,把這家銀行的控制權拿下,這會引發什麼樣的社會輿論?
就像,一副熱心腸去幫忙困難的隔壁鄰居,結果臨走時不僅將鄰居家的房產帶走,還順帶拐走他的黃花大閨女……
畢竟,華人是講究面子的,盧燦不得不考慮這一點。
在行業中,盧家與郭家就大華銀行之爭,已經遭受過非議,如果這次再將新鴻基銀行搶到手……呵呵,盧燦都能想到,金融業內人士以後見到自己,都得繞道走。
可是,真要盧燦放棄這次機會,他又心有不甘——實在是……新鴻基銀行是非常不錯的“投行”坯子!
盧燦爲什麼糾結於這一點?大華銀行還不足夠優秀嗎?
這裏就涉及到“投資銀行”“商業銀行”以及“全能銀行”的職能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