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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歡歡,小說裏着墨不多,第一次出現是逼着許高明買房,不買就不結婚。
第二次是她家裏人都死了,許高明的父母也死了,兩人一起加入了勢力,成爲兩個不起眼的小嘍囉。
第三次是她被小頭目看上,雖然是被搶的,但文中的描寫中,她是有點半推半就的意思的。
而這也給了許高明一個大大的打擊,讓他在極度失意的狀態下亂打亂砸,把徽章從一件衣服裏摔了出來,從而發現了徽章的祕密。
大約是因爲這本小說是圍繞男主展開的,所以在這個歡歡的描寫上,多少會有點不討喜,讓她給人一種市儈、唯利是圖的感覺。
但如果站在她的立場上去想,衛月歆覺得她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挺合情合理的。
歡歡在她自己的家裏,沒有她的房間,沒有她落腳的地方,她就想要在結婚後有個自己的房子,不想和男方父母住,這很貪心嗎?
鬧饑荒時,有個更有實力、手裏有餘糧的人看上她,她就半推半就從了,而不是繼續和沒有本事的男朋友一起苦熬,這不也是一種趨利避害嗎?
衛月歆其實挺理解她的,這就是一個比較精明的普通人而已,也正是因爲這個原因,她以爲,歡歡會把徽章從許高明手裏搶走。
沒想到她倒是小看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