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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的是,原主的爸爸是個軍人。對方還沒有犧牲之前,收養了一個戰友的兒子。對方要比原主大了六七歲,也正是因爲原主爸爸沒有結婚就有了孩子,當初原主爸爸在相親的時候才那麼難找媳婦。
六十年代,軍人是很喫香的。就算這個年代軍人容易犧牲,但是由於濃烈的愛國氛圍,很多人都覺得軍人很光榮,都是擠破了頭想要嫁給軍人。
但是由於原主爸爸沒有結婚,家裏就養了一個別人的兒子,原主爸爸在相親時稍微麻煩一點。最後拖拖拉拉拖到了三十歲,原主爸爸這才娶了在家裏不受寵的女主。
女主在嫁給對方的時候,也過了一段還算幸福的日子,不然也不會給對方生了兩個孩子。但是好景不長,原主爸爸後來意外犧牲了,女主年紀輕輕就成了小寡婦。
女主孃家那邊就勸着女主拋棄兩個小崽子改嫁,但是女主覺得原主爺爺奶奶太過寵溺孩子,就擔心沒了她之後他們會在鄉下長歪了。
這個時候女主的想法還挺不錯的,擔心沒有孃的孩子變成了小野草。她當時的想法是,不管她以後嫁給誰,都要把兩個孩子帶在身邊,絕對不會讓他們受苦的。
可是等到她遇見了真愛,滿心滿眼都是那個男人。她想要對方感受到她的愛,就對他的孩子特別的好。加上她的兩個孩子確實懂事,就算受了什麼委屈也不會哭鬧,漸漸地就忘記了自己當初的想法。
她要照顧丈夫,照顧丈夫的母親,還要籠絡繼子繼女。她很累,每天都很疲憊。原主與姐姐見狀,就算心裏難受,就算自己生病了,也從來都不會跟她說。
至於身爲繼父的男主,他與這個時代很多男人一樣,是個除了工作連碗筷都不刷的。他連自己的孩子都不會多管,就更別提沒有關係的繼子繼女了。所以他根本不會在意,繼子繼女有沒有被壞人給欺負了,更不可能會發現繼女被壞人盯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