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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文秀報了仇很高興,回來還殺了一隻雞,給兒子補一補。要是平時還真捨不得喫,要等有客人來才殺一隻。
雖然當神婆能賺點錢和水果,公雞和米之類的。但曾文秀窮習慣了,有點捨不得喫。而且這種事也不是天天有,只能省着點喫。
母子兩個也成了村裏的異類,沒人敢得罪,也不敢親近。曾文秀對這些倒無所謂,只要日子過得下去就行。
眼看兒子五歲了,也該上幼兒園了。也不能讓兒子跟自己一樣大字都不識幾個,還是多讀點書比較好。以前大女兒考上大學,結果卻沒錢讓他去讀書。
大女兒從此都對她有意見,還早早把她嫁了。但曾文秀也沒辦法,一個寡婦要拉扯五個孩子。單靠種幾畝田,根本養活不了五個孩子。
曾文秀想到這裏,也嘆了一口氣。希望大女兒不要怪自己,自己也是沒辦法不得已爲之。只能怪她父親死的早,這都是命。
學校一開學,曾文秀就把小九送到了學前班。交了三塊錢,就把小九交給了老師,叮囑小九要好好學習,聽老師的話。
小九揹着媽媽給的帆布小書包,當着媽媽和老師的面認真的點點頭,說一定聽話。如果恰恰相反,小九成了班裏最調皮搗蛋的人。
有一天老師叫小九寫個女字,小九爲了方便,直接兩筆就搞定了。老師說這樣寫不對,女字有三筆,還教小九怎麼寫?
在小九就是不服氣,明明兩筆就可以寫完,爲什麼要寫三筆?還死不承認自己錯了。氣的女老師當場抓自己的頭髮,只能讓他站在課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