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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點心,甚至連衣服都幫着洗了。在一個秋日的夜晚,何文軒拖着傷愈的腿,和他一起穿過校園。昏黃光照,影影綽綽,令人發沉。走到香樟樹的陰影下,聞笛突然停下來,鼓起勇氣,說我喜歡你,我們在一起吧。
對方愣了一瞬,隨即笑着說,你不知道我等了多久,我還以爲你永遠不打算說了呢。
聞笛迷迷糊糊的,腦子亂成一鍋粥。他小心翼翼地問:這算答應了嗎?
男生揉了揉他的頭髮說:當然。
何文軒的父親是企業家,博信光學的總裁。他小學就去海外交換,一口流利的洋腔洋調,開口就是時事新聞,中外名家,周圍也都是法官、研究員、工程師的孩子。聞笛跟他的朋友待在一起,總覺得自己像水果攤上一隻帶泥的芋頭。
他對何文軒,喜歡裏帶了點崇拜。他覺得,像這樣家境優渥、見多識廣的天之驕子,肯定有自己的規劃和打算,每次選擇也帶着他看不見的權衡。
等他慢慢長大,見到更廣闊的天地,更完美的人之後,才驀然醒悟。
什麼權衡,就他媽是自私。
分手五年了,還能若無其事、坦坦蕩蕩地打電話問好,可見這人一點都沒變。
碰上舊日餘孽,真晦氣。聞笛躺倒,閉眼,默默祈禱,今晚可千萬別鑽進他夢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