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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謙五歲的時候,他媽又嫁了一回人,繼父是個老實人,賺錢不多,沒什麼本事,對這個便宜兒子也不算很熱絡,但是也從沒有虐待過。
後來大概是嫌他在家裏礙眼,等魏謙剛滿六週歲的時候,繼父主動把他送進了小學校,騎着大二八的自行車送他去學校報道。
魏謙管他叫叔。
叔來了以後,他媽一夜之間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幾乎是立竿見影地洗淨了鉛華,高挽了長髮,沒再沾過一滴的酒,脾氣也好了很多。
她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親。
當年冬天,她甚至動手給魏謙織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於個子長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卻一直被魏謙珍而重之地收在櫃子裏,因爲那幾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禮物。
都說六七歲的孩子到處滾、狗都嫌,可魏謙六七歲的時候乖順得就像條狗一樣,他一句廢話也不多說,一個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動給,他就絕不開口問大人討錢,學校裏有時候有點事讓交錢,魏謙都是先跟別人借了,再自己跑檯球廳遊戲廳去給人打雜幫忙,賺幾塊錢還上。
他在這個過程中結識了很多比他年紀大很多的小混混,老闆看着他小,跑來跑去地撿球端盤子挺有意思,再加上有眼力勁兒,非常會看人臉色,所以就把他留下了,當成個奇葩的吉祥物,閒來逗逗。
魏謙對此樂在其中,並不覺得痛苦,因爲他在學校裏得知,自己也是祖國花骨朵中的一朵,這種生活,他過得心滿意足。
因此他總是唯恐他叔不痛快,唯恐叔和他媽離婚,讓他再過回那樣豬狗不如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