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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裏應當能賺上一些銀錢,當然若是能去州府甚至是京城的話,那賺錢的機會肯定更多。
但當今大周流民四起,未經允許不得出縣,若是被抓住,要麼殺頭要麼充軍,所以劉凌也只能去縣城找找機會。
劉家村距離縣城有十幾里路,劉凌到的時候,已至晌午,烈日炎炎,茶館酒肆人滿爲患。
有來往的客商,本地的富戶,還有一些頭戴綸巾身着長衫的書生。
劉凌找了個看上去不錯的酒樓便要進入。
然而他一隻腳剛邁入酒樓,背上揹着抹布的店小二便迎上前來開始驅趕
“去去去,哪裏來的乞丐,也配踩我醉春樓的臺階?”
此時的劉凌一身麻衣,破舊不堪,上面還有幾個補丁,被人當成乞丐,似乎也不爲過。
醉春樓內的飲客們喫喝照舊,顯然對這種情況已經是司空見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