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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寫小說,開頭是很粗糙的,黃金三章被我活活寫成了雞肋。
無論遣詞造句、人物形象,甚至寫法上都很難被稱爲小說,也許更像劇本。
所以,平均每人點擊次數只有2.0
我有修改過開頭,發現修改比重寫更難。因爲沒想好怎麼改,索性一股腦的繼續寫了下去,有時還跑偏了大綱。
我想,這第一部小說,本就是想寫才鼓起勇氣寫下來的,幼稚、貧瘠也是它的一部分。那麼就這樣一股腦的寫吧,隨性的寫吧,沒有負擔的去寫吧。
後來偶爾發現,有些小片段,還很有畫面感,朋友也點贊,於是樂趣越來越多,人物也越來越清晰。甚至直籤的時候有種嫁女兒的莫名憂傷。
村上春樹說,他寫小說是想表達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