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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李媽媽口中得知, 那方文才喪妻後也曾張羅續絃,倒是有好些人家願意。
奈何如今他身份不同,眼界也高起來,必要尋個才貌兼備的好人家姑娘, 尋常市井女子如何入得眼?
偏又是這個年紀, 入得眼的, 要麼人家瞧不上他,要麼便早爲人婦, 不能巴望。
這段時間師家好味甚是火爆, 方母一日也隨大溜去買滷肉,無意中聽說那當家主母竟是個三十出頭的寡婦, 又只得兩個女兒, 頓時動了心思。
回去一說, 方文才本不樂意。
“我堂堂舉人,保不齊哪日就選了官, 怎好弄個商女做正室!”
方母也不多說,只拉着方文才去南二街遠遠瞧了兩回, 又暗搓搓算了筆賬,方文才就不言語了。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此事就交給母親辦了。”
方母卻不直接打發官媒登門,聽說這家人搬到南四街, 便輾轉找到慣愛操持的李媽媽, 讓她先去探探口風。
那李媽媽本就愛攬事,又見是舉人老爺的母親吩咐,只喜得渾身發癢, 恨不得骨頭都輕了二兩, 哪裏有推辭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