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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起訴大V、博主、網友的案子,也都徹底結束了,這些案子都是代理人出席,成丞面都沒露,他們中不乏有向成丞討饒的,但成丞理都沒有理。
順帶一提,十三個品牌方,被法院判處了10W——50W不等的高額賠償金,並公開向成丞道歉,可謂偷雞不成蝕把米了;祥華娛樂也被判處向成丞公開道歉;衆大V和博主、UP主也視影響不同,被判處幾千到幾萬的賠償金,並公開道歉。
當初成丞和張嬌的案子,法院也判張嬌向成丞賠償20W,但她已經休學,並跑路到國外了,這個錢應該是追不回來了,她在國外的媒體上,還大罵天夏司法不公,迫害弱勢羣體等等。
成丞暫時顧不上她,只是將她記在了小本本上,以待來日。
而張嬌起訴成丞曝光她個人信息的案子,開庭當天她沒敢回來,被法庭以撤訴處理。
所有案子結束後,有媒體帶節奏,說成丞的做法過於狠辣,不留一絲餘地,這是在絕自己路;支持張嬌的殘餘分子也借勢大罵成丞,說成丞把一個國家的棟樑之材逼得有家沒法回。
面對如此種種,成丞在魯迅先生的文章《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死》裏挑選了兩段出來,並加以修改,發在了微博:
[俗語說:“忠厚是無用的別名”,也許太刻薄一點罷,但仔細想來,卻也覺得並非唆人作惡之談,乃是歸納了許多苦楚的經歷之後的警句。
我們常用不打落水狗之說,也聽說剛勇的拳手,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爲楷模。
但我以爲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復,那當然都無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