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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一下,第97章這麼寫真不是故意水的,說實話,寫這種章節,真不比寫普通章節簡單,因爲寫這種章節要兼顧兩個視角,一個是看書人的感受,必須要把第一次看這本書時的心情描寫出來纔有代入感。
一個是書裏的視角,用最短的篇幅(雖然沒有很短)概括出整本書的內容,取捨有當,讓讀者感受到這本書的魅力。
寫起來甚至比普通章節要難一些,不是一句開抄就完事的。
我寫97章的目的,是想讓沒看過這本書的讀者看完後,也能說一句我讀過小王子了。
但是很顯然,我沒有做到取捨有度,我寫的時候,也在想會不會太水了,但我覺得都太好了,我保留的片段,對話,基本都是書裏最精華的內容,都不忍心剔除。
我覺得如果靜下心來讀的話,或許是能感受到這些內容的魅力的。
而且,我覺得太精簡的話,只摘抄出幾段來,說服力不足,主角拍了電影了,火了,大家覺得很牛逼。主角寫了書了,火了,大家覺得很牛逼。
我覺得太沒說服力了,我認爲首先要讓看這本書的讀者認可,才能讀者信服書裏的人物看了這本書後的反應。
但我顯然也粗估了,我也有些代入自己了,我之前看別的文娛小說的時候,別的作者也有這麼寫的,我看完之後是一種學到了東西了的感覺,有一種收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