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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玉一見老闆娘要被扭送派出所,連忙仗義執言:“警察叔叔,是這個女的先動手的,我作證。”她乖學生似的舉起右手來。
老闆主要是手臂和雙手燙傷,一直沒過來拉架是因爲他第一時間把兩隻手放在水桶裏降溫,一動不敢動。就老闆娘幹架那個火爆程度,他嗓子喊啞了也沒人理他啊。
警察一看老闆彎腰撅屁|股的狼狽相就是一皺眉,對附近人羣說:“還有沒有看見的?跟我回所裏做筆錄。”還真別說,哪裏都是好人多,人羣裏還真就站出來兩個男人願意作證。
馬鳳春軟得像一根還沒下鍋的油條,頂着腦門上的笊籬印子坐在地上跟警察告狀:“警察同志我是誤傷,不是故意的,是這個小孩兒先來惹我我纔不小心的。”
於是連玉也一併被帶走了。
家裏人還什麼都不知道呢,到上學的時候鄭琳琳四處找不到連玉纔想起來問,去前街一看油條攤好多人在看熱鬧,走近一問才知道那祖宗去派出所了。
連心慌得圍裙都忘了摘就跑去派出所。她到的時候警察已經斷完案了,正調解呢。兩方人馬各有損傷,馬鳳春那模樣看起來比敦實的老闆娘可慘多了。警察建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當扯平了,油條攤老闆娘不幹。她男人那兩條胳膊的燙傷難道不比這小賤|貨的傷重多了?醫院治病還不知道要花多少錢呢,哪有這麼輕飄飄就放過的道理。
馬鳳春也知道警察這話對自己有利,乾脆坐在椅子上一直捂臉裝哭,任憑老闆娘辱罵一句也不還口。馬茂臣站在一邊給老闆娘賠笑臉,妄圖少賠些錢最好是不用賠,但現在看來這老闆娘不好糊弄。
連心進來的時候連玉正坐在椅子上興致勃勃地看戲,早就忘了自己還是個需要上學的學生了。
馬茂臣倒是第一個看見連心的,一下就想起來事情的起因不正是因爲這小娘們麼?管她三七二十一先拉她下水再說。他指着連玉對老闆娘說道:“你不能光揪着我閨女不放啊,要不是這小孩兒找事兒我閨女能不小心傷到你男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