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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我又給方道凌打去了電話,簡單說明情況後我說:“現在的情況倒是不嚴重,頂多是個拋屍罪,謀殺罪警方根本沒有證據,更重要的是他確實沒殺過人,人是通過鬥法死的,這樣我們底氣就比較足了,不過這畢竟是刑事案不是民事,走關係肯定是走不通的,如果硬要走關係反而容易適得其反,我建議咱們就按正常的流程去走,會穩妥的多,只要找個好點的律師,相信沒問題的,謀殺罪肯定能打脫,但拋屍罪就不好說了,不過即便定了拋屍罪也是三年以下的量刑,如果能合情合理的解釋清楚爲什麼拋屍,量刑還會更輕,興許一年半載就出來了,這麼短的時間不會對方老闆造成什麼影響的。”
方道凌沉默了一會說:“我考慮了一下,你說的很對,這種案子如果硬要託關係把他撈出來,興許還會連累到我,幸虧不是死後沉屍,那就按照你說的辦吧,老弟,我國內沒幾個熟人,那就麻煩你幫忙找個熟悉的律師吧,錢不是問題,到時候需要多少你告訴我,我直接匯錢過去。”
我說:“那行,先這麼說吧。”
掛了電話後我琢磨了下,直接去律師事務所找律師總覺得有點不穩妥,於是我給杜玉紅打去了電話,把情況說了下,問她有沒有熟悉的律師,她當年打過官司,興許有這方面的資源也說不定,但杜玉紅說她當年認識的律師在廣東那邊,這邊沒有認識的,我只好作罷了。
掛了電話後我還在想怎麼找律師,卻看到了呂文婷給我發來信息,她詢問我回來沒有,明天到底能不能參加同學會,我頓時心中一動,對了,我這麼多老同學,興許當中就有做律師的呢,於是我馬上給呂文婷打去了電話。
電話接通後我說:“文婷,我已經回國了,明天肯定能準時參加的,對了,咱們班上有沒有人現在是做律師的啊?”
呂文婷詫異道:“啥情況啊,怎麼突然要找律師,你出啥事了?”
我急道:“不是我出事了,而是我一個生意夥伴在這邊出了點小狀況,需要找個信得過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