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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聽到這裏,張宏鑫點了點頭,插話道:“這件事我聽說過,說是芝加哥地區的黑幫喜歡用這槍火拼,而且開槍的聲音像打字便有了這個稱呼。”
等張宏鑫說完,林默點了點頭繼續解釋道:“對,就是這樣的,那些黑幫就是因爲交火實在太激烈纔開始改造轎車,讓車子具備一定的防彈能力,以此來抵擋敵人的偷襲。”
“現在這種防彈車,差不多已經成爲了美國黑幫的標配了,很多城市都有專門改裝這種防彈車的改裝廠。”
“我們家一開始打算購買一些好車的時候,並不知道這個情況,還是家裏送去美國的一位表哥,當時家裏讓他幫忙直接在美國買車,他知道此事轉告過來的。”
“當時家裏考慮到國內這種混亂局面,便買了三輛打算配給三位叔叔,不過因爲我堂哥選了這種好車,最後才閒置了下來。”
聽到林默這解釋,林文華開口問道:“你說的堂哥是不是林文傑?”
“對,就是他了。”
林文華聽了,點了點頭,開口道:“難怪了,這種事情也就林文傑那個不靠譜的人幹得出來,不過我好像很長時間沒有見到過他了,他現在在幹嘛呢?”
聽到這話,林默開口道:“他應該是畢業了,不過我好像聽說他沒有回來,他要在美國幹大事業,不過具體什麼情況我不知道。”
林文傑是林默的一個堂哥,比林默大,比林文華小一些,現在應該二十四五歲左右,他的爺爺是林默爺爺的親哥,在林默爺爺三兄弟中排老二,而老大則是林文貴的爺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