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王默的一生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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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王默自己回了一趟家裏,和父母說了這些事情,父母都沒有意見,以後結婚也得買房,現在買也挺好,就是對於王默買股票賺錢的事,還是叮囑了他幾句。
走的時候,王默給父母留下20萬,讓父母把這個房子賣掉,換一個帶電梯的新房子,一開始父母還不同意,說是倆人已經住慣了這裏,而且這裏都是相熟的鄰居。
最後在王默的再三要求下,還是接受了,按王默的說法就是,你們倆人要是不換房子,王默和李莎就繼續租房子住,最後父母沒辦法,只能同意了。
在經過王默的一番勸說下,父母放棄了全款買房,這個老房子還是留着,可以出租,用倆人的公積金貸款買一套,一個月也還不了多少。
房子交給了專業的裝修公司,有時間王默和李莎過去看看就行了,而且人家每道工序做完都會請業主來驗收,合格纔會進行下一道工序,業主驗收滿意纔會付一部分款。
王默的博士生生活還是很清閒的,他也沒想的早一點畢業,就準備讀滿倆年,博士生期間王默的補助每月是3000多點,還有和導師做課題的一些工資和補貼,每個月能達到5000多,而李莎剛去檢察院上班只是個普通的助理檢察員,每個月工資還不到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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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年後,王默也順利的畢業了,留校當了老師,李莎也升爲了正式的檢察官,只不過工作調到了最高檢。
這一年倆人都是25歲,隨着家人的催促,倆人也正式的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王默和李莎結婚的時候,一些老同學都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