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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柱趁機表現一下幽默感,可他的聲音卻被衆人的鬨笑聲淹沒了。
等衆人笑過之後,周知遠繼續說道:“你回來時正好看見這隻雞,知道它是許大茂同志家的雞頓生報復之心,殺雞燉雞以解心頭之恨,是不是這樣?”
這番話讓傻柱反應過來,跳起來叫道:“不錯,我就是要報復許大茂,不能揍他就喫他家的雞。”
傻柱承認了,本案的原因找到了。
周知遠開始宣講法律知識:“從本案的起因看,何雨柱同志不屬偷竊行爲,他的報復行爲也未對許大茂同志的身體造成傷害,依法律規定,何雨柱同志無須承擔法律責任,應予以嚴肅批評並負賠償責任。”
周知遠懂法,雖是幾十年之後的法律,但拿到現在說,唬人效果更佳。
果然,他用法律說話將衆人唬住,婁曉娥轉臉看他一眼,臉上露出詫異地神色。
秦淮茹急忙說道:“知遠說得對,我們應按法律去辦。”
衆人紛紛點頭,會上從不說話的一大媽竟然發言了:“知遠這孩子懂法,我們應該聽他的。”
聾老太太“呵呵”笑了兩聲,慢悠悠地說道:“清楚了,就這麼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