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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氣凌人,志得意滿,自以爲是,每一樣都是興國大忌。”沈尹戌說道:“然而,得失存亡之道,並非高山與深溪,白堊與黑漆,一目瞭然,清晰可見。看似可知,其實不知;看似可見,其實不見。”
“那要如何才能分辨?”
“治亂存亡的徵兆,和早春枝頭剛冒出的嫩芽一般,不細看,根本難以察覺。所以,要察知細節,必須觀察入微,以小見大。”
“如何以小見大?”沈諸梁問。
“魯國國君頒佈了一條法令——只要發現魯國人在別的諸侯國當奴僕,若能贖回,把人帶回魯國,贖金可從國庫中支取。不僅如此,助魯人歸國者還能得到額外的賞賜。”
“魯國有位經營有道的商賈名叫端木賜(子貢),聽說這則消息後,發動家丁小廝去往各諸侯國,贖回大量魯國人。歸國後,他卻拒絕支取贖金,賞賜也是一概不收。”陳述完故事,沈尹戌看向兒子,問道:“依你看,他的做法是否可取?”
“嗯——”沈諸梁想了想,說道:“法令的目的是爲了鼓勵更多人帶回在他國爲奴的魯國人,既然此人把許多人帶回,就是做了好事。至於是否領取賞賜,或許他腰纏萬貫,不在乎這些錢財,也是他的選擇。再說了,因爲他放棄,國庫節省了這筆開支,就有更多人有機會被贖回。”
“乍聽似乎頗有道理。”沈尹戌笑着點點頭,忽然話鋒一轉,“可是此人的師傅卻認爲他做錯了。”
“哦?錯在何處?”沈諸梁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