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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給我換上藥,喫了早飯便準備走,換衣服的時候我犯了難,穿警服還是穿便裝?
按說我並沒有被開除公職,清理出隊伍或者什麼的,但是我還是擔心見了常監以後就會被控制起來,我說不出“不願讓警服蒙羞”這樣矯情的話來,但我還是不想穿警服去。我寧願像個老百姓一樣被押出去。
換上身便裝,我和老婆一起出了門,據說是我的肋骨受了傷,她要讓醫院的姐們給我看看。
臨出門的時候,我注意到鞋架上一雙沾滿泥污的女式登山鞋,在我失蹤的日子裏,她肯定進山找過我。
還是上班的點,外面人很少,在我的執意要求下,我倆在辦公區門口分了手,她去醫院等我,我去找常監。
常監的辦公室在頂樓,大窗戶正對着監區,我在門口轉來轉去,猶猶豫豫不敢進去。就在我轉到第十五圈左右的時候,聽到老頭子的聲音:“轉悠什麼?趕緊給我滾進來!”
我被這突如其來的動靜嚇了一跳,趕緊推門進去。
常監看到我,從辦公桌後站起來又坐下,伸手點了點我旁邊的一把椅子。
我看了看椅子,又看了看他,晃了晃身子沒坐。平時精神的要命的老頭子今天看着這麼委頓,看來我的事也挺讓他犯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