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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寶拍拍屁股,擦乾淨嘴,對明塵施了個大禮:“這裏之前應該是個亂墳崗,後來被推平了建了小區,剛纔我看到十來個陰魂排着隊,從小區後門出來,走進超市拿了東西就又排着隊回去了,拿的都是菸酒,花生米什麼的,操控他們的肯定是個菸酒不禁的糟老頭子。”
“什麼樣的陰魂拘不走啊?”我不解地問道。
明塵淡淡道:“一是有主人的陰魂,二是替死鬼,他們需要找到新的替身才能迴歸冥界,轉入輪迴。”
有主人的陰魂我懂,就跟養小鬼似的,主人犧牲自己的壽命和陰德來供養他們,只要陰魂不害人,冥界就不會強拘。
替死鬼一般都是陽壽未盡,但死於自殺的陰魂。
道家一直主張愛惜生命,將貴生,救人性命爲上功,認爲自殺罪孽深重。
冥界爲懲罰這些自殺之人,令其在陽間每天都重複自己自殺時的痛苦,直至陽壽殆盡。
有一些陰魂想擺脫這種痛苦,就會害一個生人令其替自己受罪。
雖然可以迴歸冥界,但鬼魂還是要受罰,罪孽洗淨後才能再度輪迴。
“還有一種情況……”明塵冷笑一聲,“去會會那個傢伙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