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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憶了一下我回到會所後靈姐對我的態度,她先是不顧衆人反對扶我上位,後面大小事情都喜歡找我商量,努力拔高我在衆人心中的威望;生活中,她經常給我買衣服買表,每當我打架受傷,她必會把我拉回她家去住,對我的關懷簡直無微不至。
可我聽人講過,靈姐之前有過一個大佬男朋友。她這樣的身份,這樣的年紀,有男朋友也很正常,所以我雖然對靈姐很有好感,卻從來沒敢往那方面去想過。
可經強哥這麼一提醒,我恍然大悟,原來靈姐對我這麼好,不是因爲我救過她的命,而是因爲她喜歡我這個人,否則她完全沒必要私下也對我這麼好。
我越想越羞愧,問強哥我該怎麼辦?
強哥說,靈姐不願給我坦白,是覺得自己年齡大了且感情經歷有點複雜,而我是一張白紙的清白少年,眼中有光胸中有大志遲早有一天不屬於這個江湖,所以沒必要耽擱我。
可強哥覺得,兩個人的感情需要雙向的認知與奔赴,我這邊都不知道靈姐的狀態,就算喜歡都不敢說,如果因爲兩個人都不敢說錯過了一樁美好的感情,他這個當哥哥的覺得不可原諒。
我躊躇半天,最終承認自己其實也是對靈姐有特殊情愫在的,只是不敢承認這種情愫是男女之間的感情而已。
強哥罵道,那他們不就完了嗎,喜歡就去說唄,你一個老爺們還得等着女人來給你告白嗎?
和強哥聊完後,我想了幾乎一週,終於在一天下午下定了決心,跑到了靈姐辦公室,給她說了一句肉麻的“我喜歡你”。可靈姐愣了半天后,用川普回了一句“小屁孩,你懂個錘子愛情!”後面便沒了下文,順便把我趕出來了。
當然,她也並沒有因爲這事遷怒於我,見面該對我該咋樣還咋樣,髒話也一如往常的掛在嘴邊,就好像這事完全沒發生過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