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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縣有“鬧銀”的習俗。“銀”就是錢。一場葬禮有兩次“鬧銀”。一次是在墓地的現場,另外一次就是在收殮之前。
“鬧銀”這一習俗,大概是出於兩個目的。一是因爲,長時間處於喪失親人的悲痛之中,通過打打鬧鬧,緩解一下氣氛。二是因爲,村民們忙活了幾天,都是無償的,通過“鬧銀”,可以討得一些散錢,然後買一些洗衣粉、牙膏等日用品以及瓜子花生等食品,大傢伙分一分,也不至於白忙活一場。
儘管鬱風及其家人依然處於悲痛之中,其他的人又怎麼會放在心上呢!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
儘管有兩次“鬧銀”的機會,但以收殮之前的這一次“鬧銀”爲主,所討的錢要多一些。
既然被稱之爲“鬧銀”,那自然得“鬧”了,才能拿到這個錢。這就是一個討價還價,能賴則賴,能躲則躲的拉鋸戰。
收殮之前,所有的戴孝之人全都跪在了靈堂前面的一個狹小的空間裏。一逮一個準。這個時候,是“鬧銀”的絕佳時機!
儘管下面跪了一大片的戴孝之人,並非都得給錢。哪些人可以鬧,哪些人不可以鬧,哪些人可以多討一些,都是有一定規矩的。
主家的人,是不可以鬧的;上表,是不能鬧的;一些過於疏遠的遠房親戚,就沒有必要鬧了。
喫完晚飯,玉春等人就在商量着晚上“鬧銀”的對象,並寫在了一張紙片上。
此時,玉春拿出了那張寫滿名字的紙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