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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霧是真走得累極了,她從來也沒抱着順哥兒走這麼多的路。在李知堯接手抱走順哥兒後,她頓覺輕鬆了不少,邁開略重的步子跟上李知堯,繼續與他遊春賞景。
之後一路走下來,順哥兒不哭不鬧地趴在李知堯懷裏,“嗯嗯啊啊”擦了他一肩膀的口水。
朝霧跟在旁邊,不時拿帕子給順哥兒擦擦嘴巴,不時和李知堯說話。在不認識他們的外人眼裏瞧着,儼然就是一對恩愛夫妻抱着孩子來郊外踏春。
當然,自從朝霧“拋夫”跟了李知堯後,又開了間金銀鋪,她便在柳州城有了不好不壞的名聲,認識她的人也便多了許多。
在人多的地方走着的時候,也就難免不遇到些認識她的人。
等她和李知堯抱着孩子走過去了,瞧見的人三五個湊在一起,這就竊竊私語了起來——
“瞧清楚沒有,剛纔那是萬金閣的掌櫃麼?”
“瞧得清清楚楚,準沒錯的。”
“那抱孩子的是誰?”
“你們不知道麼,晉王回來有些日子了,還出面幫她撐過腰,在她的鋪子裏治了個常去鬧事的人。聽說是讓綁去了衙門,割了舌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