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宿主擁有申訴權 (第5/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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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飾也一樣。銅簪也就罷了,糖白玉鐲應該能值上不少錢,可那是原身母親留下來的,也不好隨意出手。
看來看去,還是五株錢最好,人人喜歡,方便實用,花了也不心疼。
匣中一共有四百五十六枚五株錢。洛千淮數了二百枚遞給洛蕭,作爲下一年度的束脩。
也就是穿越到了這個時代,才能明白讀書是一件多麼奢侈的事。
壽泉裏太小了,根本撐不起一家裏學,所以洛蕭要讀書,只能步行到十餘里外的東源裏去。
東源裏是遠近聞名的大里,也是太平鄉唯二的裏市之一。每到會日,周圍五六個裏的人都會趕過來交易,熱鬧非常。
也因爲如此,東源裏的房舍價格,就要比壽泉裏貴得多,束脩自然也水漲船高。
這二百五株錢,只是束脩禮中的一部分,額外還需要採買臘肉、芹菜等禮物奉送先生。
教材要自己抄,筆墨與竹簡得自己買,要是住在學館宿舍,還得額外付寄宿的費用。
洛千淮想了想,就額外又撥出了五十枚錢:“後日繳了束脩,你便到裏學寄宿,這些是十日的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