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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案件分工,如果吳豫涉及到執法過當或者因爲其他原因致人死亡,公安局應當依職能查辦,國安局決計不能包庇。
至於鄭晉的死因,需要等法醫進一步解剖才能知道。
魯局長的車是老式的皇冠,車輛緩緩從濱海市公安局大門開出,駕駛員小王開着車,魯維漢、吳豫和胡夏峯坐在車上,車內別提有多沉寂。
兩家的局長進行了長達兩個小時的會商,最後決定吳豫先行由魯局長帶走,由於涉及到還有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藏在暗處,吳豫踢死鄭晉一事,先由國安開展調查,由國安侷限制其自由活動。
胡夏峯看了看吳豫,二人默契頗深,彼此也讀懂了眼神,哥們你得說點什麼啊,你得向魯局長解釋啊。
現在需要搞清楚的另一件事是:吳豫在這個事件中,有沒有過失,有沒有責任?
吳豫開口道:“局長,我……我是急於去追人,才失手……”
要不要公開回應民情?回應,則公開了吳豫的身份和案情;不回應,公安則更難辦——殺人犯難道可以不伏法嗎?網絡暴民和鍵盤俠,不管是在2000年,還是在2019年,都同樣存在。
魯維漢沒有說話。
2000年的時候,互聯網已經開始起步,網絡信息一傳十,十傳百。由於事件發生在濱海鬧市,濱海當地的灌水論壇上,已經出現關於事件的帖子,要求公安方面給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