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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現在車廂是封閉的,貨車上也沒有人,還不知道這輛車子的來歷。
我仔細查看寶馬車上的個人物品,東西極少,什麼證件都沒有,但是有一張過路票,是半個月前的,上高速的地方的粵西省聊東收費站,下高速是南江省下南高速收費站。
車子尾箱還有一副車牌:dA5689。
這應該是真車牌了,我記錄下來。
車子主駕、副駕的座椅邊都有些許的血跡,斑斑點點,證明當時兩名兇手身上都染血了。
我又注意到後排座椅,似乎右後座上是有人坐過的,因爲這一側的座椅明顯乾淨很多,而且門把手上也有清晰的指紋,而左側就沒有。
由此我判斷案發時,寶馬車上應該還有一個人,只是他沒有下車而已。
好了,寶馬車沒有其他有價值的線索了。
接下來看看貨車的情況,很快就找到了車主的信息:廖少賓,45歲,南江省少陽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