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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把温度调高点儿。”
“现在不太冷了。”
“我有时候觉得我要不做点什么实在对不起你对我的提防。”
“你想多了。”富小景捧着牛奶又喝了一口,“不过你这话让我想起那天的黑大个儿,他说因为我听见他脚步声往前跑,伤害了他的自尊心,为了发泄不满,他必须得抢我的包。你说这个人,也太笨了,一点儿观察能力都没有,我这么穷,有什么可抢的?而且,富人惜命,被抢也就算了,我这种人,怎么能轻易让他得手?”
第一次见他也不过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可富小景觉得他们已经认识好长时间了。
顾垣给了她最原始的安全感,有他在身边,她就不怕被抢被打不怕任何意外。
小时候家里进贼,富小景听见响动要叫,睡在一旁的富文玉赶紧把她嘴给捂住,第二天富文玉报完警立刻去换了新的防盗门窗,她姥姥知道了,感叹家里要是有个男的多好,贼专挑孤儿寡母下手,要是有男人在家,就算贼进来了,也得把他给吓走。
富文玉在那儿冷哼,“男人,男人有什么好?我可记得那年闹地震,我爸跑得比谁都快。男人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富文玉话是这么说,心里还是想找一个能保护她的男人,有一次富小景都要有新爸爸了,那人是富文玉最中意的有文化的男人,在市里的师专教现代文学,虽然水平比她生父差了些,但也足够让富文玉仰望了。富文玉称呼这位男朋友为王老师。
可就在领证的前夕,富文玉排队时被一壮汉加了塞,王老师劝她忍一忍。对于分手理由,富文玉是这么向女儿解释的,“我一个人忍也就算了,要是和他结婚还要忍,我要他干什么!”
富小景打小就知道安全感得自己给,来纽约后,她的包里总是备着防狼喷雾和电棍,这给了她穿越黑人区的底气。遇见顾垣那次,黑大个一来就抢她的包,她没来得及把电棍掏出来。当时要不是顾垣出手,她现在未必能站在门口喝牛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