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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春雨淅淅沥沥地下着,富小景坐在斯特恩老先生旁边翻看相册。
跟那天相比,斯特恩的身体看上去要好不少,他除了希伯来语外,还会讲意第绪语和俄语,此外他还能说上几个不太流利的中文单词。
“我七岁时,苏联的排犹风气又开始抬头,我和父母辗转逃到了中国。除了我的哥哥会说点儿中文外,我和父母都只会说意第绪语和俄语,但我们还是暂时生存了下来。”
老人给富小景看他离开苏联时的照片。
“您的母亲真漂亮。”
老人微笑,“我在中国住了一年多,后来以色列建国,我们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到了以色列。我母亲离世前很想去中国看一看,不过最终没去成。你会讲意第绪语吗?”
“会一些,我是为了读辛格的原版小说才学的。”最后还是读的中文版。
“你也喜欢辛格?”
富小景点头,没必要为了这点儿小事扫兴。事实上她并不很喜欢辛格的小说,因为她的生父很喜欢。富文玉没文化,偏偏仰慕有文化的男人,她的生父江某人投其所好,每天给富文玉朗诵外国诗歌和小说,后来读着读着就读到了床上。富文玉最深刻的就是辛格的《市场街的斯宾诺莎》,江某人把辛格本人的想法搁到一边,擅自把小说中心思想提炼为知识分子和劳动人民之间的结合是世界上最激动人心的结合。富文玉作为一个劳动人民很喜欢这个结论,迫不及待地和江某人进行了结合,最后生出富小景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