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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竅後,有些事情就看明白了。這之後就再沒省過這種僱傭費用。
不過僱傭費用是必須花的,但其他的花銷卻可以能省就省一些。
以前每次出門都要做客棧。因着人多,貨多,爲了安全起見,他們是將整個客棧包下來。雖然有時只是住上一兩日,但花銷也不少。
探春這麼一算,便決定在各地買些落腳的院落。就算她不跟着去,她的商隊也能省錢不是嗎。
住自己的房子,自己開火時飯,安全又省錢,雖然買院落是筆支出,但幾年下來這筆錢就回來了不說,還能白得一院子,何樂不爲。
而且探春自打做了生意後,算盤那是越打越精明。
她買的那些院子,最後在官府做了登記後,直接弄成了現在的短租出租屋。
既不是客棧,需要安排店小二,掌櫃,各種幫傭打雜的那種。也不是那種一租一年,讓她們販貨過來還沒地方,沒辦法安心歇腳的。
它是那種最多租你一個月,雖然也按天收費,卻比客棧便宜。有個公共廚房,每日提供定量的柴火,也有鍋碗等物可用,但想做飯卻需要自己採買米麪油糧的那種。
其實這就有點像後世那種可以自己做飯出租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