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民國之寫文(5)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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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景提筆落下最後一個字,錘了錘痠疼的腰,終於鬆了口氣。是他之前想的太簡單了,每天三千字的更新任務對於他如今這個破敗的身體而言,並不是一個輕鬆的任務。
《奉天密室殺人事件》他足足寫了一星期纔將初稿完成,在加上後續的修改和漫長的謄抄工作,即便樂景已經把所有的時間都用來寫文了,可還是用了十天才把稿件整理好。
還好《奉天雜聞》是日刊而不是週刊月刊(這也是他當初選擇《奉天雜聞》的最重要原因),只要被編輯選中,那麼第二天就能登上雜誌,很快就能收到稿費。
如果真的有個萬一——稿件被打回來的話,那麼樂景就只能先當了李淑然的首飾救急了。李淑然從小不受待見,喫食經常被王氏苛待,所以她隨身的首飾也都不值什麼錢,但也能換個兩三大洋,足夠他們去租個房子,並抵上幾天飯錢了。
他能讀會寫,英語還算流利,到那時候他可以隱姓埋名當個賬房文員之類的,也能賺些錢,不至於餓死。
雖然心裏已經把最壞的可能性想好了,但是樂景對自己文章的質量還是很有信心的,假若真的不符合《奉天雜聞》的編輯的口味,那麼一定會有別的報社喜歡的,只不過是時間的早晚罷了。
一旁一直摒聲靜氣不敢打擾兄長工作的李淑然此時也終於敢開口了:“哥,你是不是寫完了?”
見樂景點頭,李淑然用既期待又敬畏的目光看向放在書桌上的寫着密密麻麻文字的稿紙,“哥,你寫的文章是講什麼的?”
這些日子來樂景每天都會抽空給李淑然進行啓蒙,也教了她一些簡單的字,但是距離她能看書讀報還是有很遠的距離,放在現代李淑然現在的水平連一些幼兒園小朋友還不如呢。不過學習是一項漫長的事業,李淑然有一生的時間來努力,將來的學識不一定比那些從小開始啓蒙學習的人差。
樂景思索了一下,組織了一下語言,用李淑然目前的知識水平能聽懂的語言向她娓娓道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