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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出來混遲早要還的,該來的總會來的。
在馬俊豪大學畢業後,準備與顧小慧辦理結婚證之前,顧玉明的確是找過他,並強迫他與顧小慧分手,讓自己提出條件。
馬俊豪也確實向顧玉明索要500萬元的分手費,並威脅顧玉明說如果不答應他,就與顧小慧同歸於盡。
顧玉明倒是很爽快就答應了,但條件是馬俊豪與顧小慧徹底斷乾淨了,他才能拿到那筆錢。
馬俊豪認爲,一方面,自己提出要500萬元的鉅款,顧玉明都毫不猶豫地答應了,說明他們家非常有錢,而顧小慧又是顧玉明唯一的女兒,將來要繼承顧玉明家的財產,如果自己與顧小慧結婚,大家成爲一家人了,這些財產不就成了他和顧小慧共同的了嗎?
另一方面,顧玉明是一個老奸巨猾的商人,如果自己聽了顧玉明的話,頭腦一熱,盲目地與顧小慧分手了,萬一顧玉明變卦,不給他這500萬元人民幣的分手費,那不就成了竹籃子打水一場空了嗎?
於是,他索性改變主意,繼續與顧小慧交往,並慫恿顧小慧將家裏的戶口簿偷出來,把結婚證領了,等生米煮成熟飯再說。
沒想到在馬俊豪接到顧小慧的電話,準備前去民政局與顧小慧辦理結婚手續的路上,出了車禍,致使他變成了一個半身不遂的殘廢人。
馬俊豪始終懷疑自己這次意外的車禍與顧玉明有關,誤以爲顧玉明的目的是想讓他在車禍中喪生,徹底離開顧小慧。
由於害怕顧玉明會繼續陷害他,馬俊豪只好忍氣吞聲,一直將這種想法憋在心裏,從未對任何人提起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