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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發生的事情,屈大姐的死,DB監區的相繼混亂,指導員讓我不能和調查的上頭領導說,我也沒那麼傻,我知道說了也真的沒什麼用。
可這些事情,不說出去吧,監獄的這些潛規則暗規則還是如此黑暗。平世以禮,亂世以法。發生了違規的事情,按規定該上報就要上報,監獄這麼幹,豈不是在貽害女犯嗎。
不過就算報上去,這個事可大了,牽扯到監獄長啊監獄主任啊什麼的一大堆人,這幫人膽子大到說,就算賀蘭婷是紀檢派來的都不怕,難道她們還怕司法的嗎。
我自己也沒弄懂賀蘭婷什麼背景,是真是假,更別說是我跟雷處長報告了這些事,雷處長能把這些人全都繩之以法嗎。
進監獄的時間越長,越覺得這些人如同深不可測的深海,我可不想在什麼方面都看不懂的情況下胡亂舉報,在不恰當的時機說不恰當的話,只會給自己帶來禍患。
六韜中,太公說:老虎抓捕獵物前,都是伺機而動小心翼翼,絕不暴露自己,一旦等到時機成熟,千鈞一髮突然咬住獵物死不鬆口。
說的就是這種情況,要是想要拿住這幫人,如賀蘭婷所說,沒有足夠的證據,絕不能輕易妄動。
只是,我依舊心裏難安,駱春芳誘逼呂蕾自殺栽贓我這事情難道就這麼容易帶過了嗎?以駱春芳的狡猾和手段,她就這麼有可能的坐着束手待斃?
從誘逼呂蕾寫下我名字自殺開始,她就通過各種手段達到除掉我的目的,例如給監獄上頭管理方管理局和s法廳打電話,而呂蕾的家屬到監獄門口鬧事,記者來採訪,一切都是如同安排好的,假設不是監獄大門高牆攔着,估計死者家屬和記者們早就殺進監獄來了。
好在s法廳的雷處長不是一般人物,雷厲風行讓警察出動將這些鬧事家屬全部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