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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電話裏商量了半天,也沒有個像樣的策略,現在看來,如果銷售策略不能改變,那麼接下來被查就是極有可能的事了。
據丁有道說,舉報的人,絕對是內部知情人士。
這樣的話,那情況就可怕了,因爲這種事情一查銀行裏的往來賬目就露餡了。
可是,王寶來想來想去,卻覺得不太可能。爲什麼呢?不論是哪一家代理商,都可以從給王家米酒的代理中獲得不菲的回報。如果王寶來被查,他們會得到什麼好處?
當然不排除那種自己不得好處,但一定不讓對方好過的情況。而這卻是一種極端,而且得是在他自己不受重大損失的情況之下。
這種損人又不利己的事情,那得什麼樣的人才能做出來?王寶來考慮再三,得出了一個結論,只有楊志明跟王保廉這樣的人才會做出如此出格的事情來。他們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一部分利益,也要把對方拉下馬。
可按說像楊志明跟王保廉這樣的人是不可能得到他與代理商之間的這種協約關係的。
基於上次的教訓,王寶來跟代理商之間的這種不合規矩的做法,就連王懷仁都不知道。
所以,王保廉應該沒有獲得這種信息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