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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燕提出,既然要挑選事蹟材料,就要有選擇的基本標準,否則無從下手。
陳峯看了看二位處長都沒有說話,考慮到她們原來是同意自己的選擇標準,可能她們先不想發表意見,擔心在有評比經驗的胡平與蔣燕二位編輯面前講出不內行的話,有失身份。
這樣的話,應該是由自己先來提建議,於是就插話道:“二位處長、二位編輯,我想,是不是可以定這樣的標準?”
“事蹟儘量不要重複,相同的事蹟,挑更突出的;爲了平衡,各區(縣、市)至少要有一名入選;象帶有明顯的犧牲個人健康或家庭幸福的事蹟儘量不選,在逐漸提倡以人爲本的社會中,這種行爲不宜進行公開宣揚。”
胡平雖然在穿着上看,象個老學究,但在思想上倒並不守舊,他第一個表示同意這樣的挑選標準。
蔣燕聽到陳峯注重人性的挑選標準,也是非常贊成。她本身具有小資思想,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很反對一直加班加點,犧牲個人的休息與健康。
爲此她也是很反對教師爲了工作,不顧自己身體或家庭困難。她認爲身體健康與家庭幸福,纔是有效工作的巨大動力。
趙處長和李副處長本來就同意陳峯最初的提議,只是下面教育局的工作人員沒有很好領會精神,出現了事跡不夠典型、不宜公開宣揚的情況。
現在大家的標準與意見統一後,挑選的材料就相對變得簡單。經過一番權衡,又報市教育局領導同意,最終定下了30名教師的事蹟材料,各區(縣、市)至少保證了2名,基本上達到相對平衡、突出優秀事蹟的效果。
同時也商量了投票規則和選票的集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