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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孫家規定,凡要動用孫家資金進行對外投資,都要進行上報審批。孫燕萍擔心投資入股“金樽”休閒會所這樣規模與檔次的生意,孫家決策層不會同意。
孫家目前在經濟上還沒有完全走出困境,孫燕萍不想錯過這樣的賺錢機會,就請教於姐姐孫燕波。
孫燕波本來不想介入這樣的生意,給孫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不過考慮到是與好朋友一起做生意,妹妹又可以賺些零化錢,於是建議妹妹孫燕萍以個人名義進行投資入股。
在總共二千萬投資中(一千六百萬元是轉讓費,四百萬是改裝、裝修費用。)丁紅燕佔四成,與孫燕萍佔三成。
不過以孫燕萍個人名義來進行投資,她就只用動用自己手上的錢。
孫燕萍作爲孫家小姐,從來喫穿不愁,化費一直大手大腳,所以在她自己名下的錢並不多,能夠完全進行支配的現金只有四百萬元。
想了想,便對丁紅燕與孫燕萍說道:“孫燕萍,你能同意入股投資,我已經很高興。這樣吧,你就出資四百萬元,但還是佔三成股份。”
“另外一成,算是以孫家名氣入股。這二百萬元我與丁紅燕再進行分攤。”
就象以技術入股一樣,孫家作爲京城名門豪族,以名氣和勢力背景來入股一成,其實也並不過分。
考慮到自己和丁紅燕在江口市的根基並不深,要想安全經營好“金樽”休閒會所,除了安分守已,不涉及違法行爲外,還是要找一找背景與靠山,而孫家就是這樣的背景與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