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廣場偶遇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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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長很好說話,告訴我每天中午11點到下午2點是人流高峰期,周圍幾個寫字樓有上千白領呢。下午5點到7點,這兩個小時也是下班高峰期,只要站在附近的小廣場上發傳單就可以,看到路人上前遞一張。全天工作五個小時,薪水六十元。
對於我來說,已經算是很好的一份工作了,我爽快的答應,回家先把鬧鐘設定明天上午十點,但願我別睡過頭。夜已深,我坐在電腦前又開始了一天的工作,盯着自己寫下的幾章稿子,內心隱隱的作痛。
我承認,這本書可能太過於文藝,很多人看着可能會枯燥,因爲第一人稱的作品主角不牛逼,不是富家子弟、沒有異能、又沒有那麼多美女環繞,的確和其他都市作品不一樣。沒有那麼多對手讓主角去虐,主角也不會突然買個彩票中了幾個億,更沒有混進什麼微信羣搶奪神仙、魔鬼的紅包,真實的生活,哪來的那麼多BUG?
我只想用最淳樸的文字記錄一段屬於我們的青春,祭奠那些逝去的歲月。
第二天,鬧鐘吵醒我,強忍着身體的疲憊,起牀洗漱下樓去母嬰用品店,店長拿給我一摞傳單,指定我到附近的一個廣場去發傳單,爲了防止別人認出來,我特意帶着一頂帽子外加口罩,11點到12點人流量有點少,剛過12點,周圍寫字樓內的白領下班,我的工作也忙碌了起來。
轉眼間,幾百張傳單已經被我發完了一半,我還挺有成就感,左手抱着的傳單重量越來越輕,而周圍地面上被人丟棄的傳單也是越來越多,一輛綜合執法的車突然就停在了我身邊,從上面下來四個城管,直接把我懷裏還沒發出去的傳單全都給沒收了,當街給我開了處罰,要罰我兩百塊錢。
我他媽的要是有兩百塊錢還至於跑廣場來發傳單?心裏一肚子氣,但是我也深知,這些“臨時工”都是比較生猛的角色,我惹不起他們,真把我打了我也得喫啞巴虧。
“臨時工”見我半天也不掏錢,其中一個失去了耐心,推了我一把問道:“你到底認不認罰?不認罰你就跟我們走一趟。”
“我沒錢。”我低聲說道:“跟你們走我也沒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