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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臣着玄色官府,頭戴烏紗帽,武將穿深紅色官府帶武冠,東方平泰穿的是黑色祭司服,領口和袖口上帶有代表三級祭司的蘭花圖案。
國君李明達身穿赭黃色的七龍袍,胸腹處是繡着精緻的團龍,上下和左右肩個有一處小團龍,後背和後襟上各有一處團龍,加在一起共七條,所以得名七龍袍。
在大漢帝國,皇帝的龍袍上是九條龍,太子八條,諸侯王則是七條,諸侯王世子六條,除此之外任何人的衣飾上不得不出現龍的圖案,違制者殺無赦。
對國君見禮之後,原被告分左右立於兩旁。
李明達的目光先掃過葉雲揚的臉,然後是東方平泰,接着望向孫啓勝、孫成文等人。
和孫啓勝唯唯諾諾、不敢抬頭的做法相比,葉雲揚抬頭挺胸,一副器宇軒昂的樣子,就算在經常上朝的大臣們當中,也顯得那麼卓爾不羣。
要不是先入爲主的思想在作祟,李明達肯定會對他心生好感,認爲這樣一個人怎麼可能無緣無故殺人。
但現在,第一印象的好感沒能撼動嚴懲的想法,他語帶威嚴的說:“原告、被告,你們雙方可以展開辯論,一方說話的時候另一方不得打斷,違令者以攪亂朝堂秩序論處。”
孫啓勝作爲原告先開口:“啓稟國君殿下、各位大臣,本人孫啓勝,泰延府豐安縣人士,家中獨子孫世琪於大前日,被兇徒葉雲揚殘忍殺害在本縣的一家酒樓中,犬子的同窗、朋友以及店小二都可以作證,犬子品學兼優,一直都受到縣學教諭們的器重,卻蒙此大難,請殿下和各位大人爲小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