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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孫婧立刻給鍾銘戴上一頂高帽,“說吧,到底什麼事,雖然說新官不理舊債,但我有不同看法,舊債嘛,該理的還得理,就像你,我能不理嗎?”
鍾銘在孫婧面前蹺起二郎腿,輕輕地晃着,似乎要竭力顯出自己的平靜來。
“我是一個不受歡迎的角色,要賬,立春縣縣委欠我四臺車錢。”鍾銘說。
原來,立春縣縣委給書記、縣長等縣級領導換車,四臺新車先付了半款,現在車已經開了一個多月了,另一半款還沒有交上。鍾銘是來縣裏要錢的,但她沒想到在這裏遇到了新官上任的孫婧。
孫婧感到這個問題有點棘手,縣委書記空缺,前任副書記已經離開,這離任審計怎麼會出這麼大的漏洞,人都走了,車款還沒有付完呢。
她離開辦公桌,抄着手在地板上轉了兩個來回,準備拖一拖再說。
“不好意思,我初來乍到,實在幫不了你。”孫婧說,“這筆錢我說了不算。”
“你要是說了不算,總得告訴我一個說了算了人吧?”鍾銘問。
孫婧聽出來了,鍾銘的話頗有些與她對抗的味道,她要是沒有明確的態度,他今天恐怕不算完。
“你再等等吧,等新書記馬上來吧,這事只有書記說了算。”孫婧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