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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說怎麼辦?你明明知道,我們的購車款已經超標了,再拿錢就是違紀的。”孫婧說。
“不就違一個小紀嘛。”鍾銘說,“立春縣拔一根汗毛,都比我腰粗。”
“一個小紀?”孫婧冷笑着,“鍾銘,你說得太輕巧了。”
“孫書記是有所不知啊,車款回籠太慢,總公司要罰款的。”鍾銘做可憐狀。
孫婧無言了,鍾銘說的也許是真的,他來要錢也許是生意人的本色,人們不都說商場如戰場、商場無父子嗎,她與鍾銘只是舊相識,兩個人的關係放到金錢的天平上,就立刻失去了重量。
孫婧看明白了,購車違約條款寫得清清楚楚,這次違約過錯不在鍾銘,縣委要爲粗心大意付出代價,拿一點違約金也算說得過去。
孫婧問自己:要不就再幫鍾銘一次?他雖然號稱做汽車生意,但畢竟無權無勢無背景,估計也就是給汽車廠商打工而已。兩萬元不算多,也不算少了,足夠他花一陣兒了。
她打電話叫來了縣委辦公室石主任。
“付給鍾經理兩萬元購車違約金,從我的安家補助款里扣。”孫婧說,“再把所有的購車手續複印存檔。”
“這……合適嗎?”石主任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