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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便宜兒子,那也是他謝寶權的種,身上流的也是他謝寶權的血,自已的骨肉傷心,他肯定也不會好受。
當年,他從曼妮手裏接過這個孩子的時候,心裏還是不捨的,沒辦法,他又不能養這個不明不白的孩子,只好送給陳天樂撫養。
一是幫曼妮完成了心願,二是看好陳天樂兩口子有條件將孩子養大。當年的陳天樂和李曼琴是雙職工,條件肯定比自已要好。加上李曼琴又沒生育能力,將孩子送給陳天樂無疑是最好的出路。
事實證明,他當初這樣做是非常正確的,陳天樂兩口子將孩子視如已出,甚至還將孩子不是親生這件事瞞着所有人,從小到大,亦云都過得特別快樂,那孩子比他親自養出來的兒子還要陽光。
他自已養出來的謝軍,性格太陰沉,有時候,完全不知道那小子在想什麼?這點,或許是繼承了他謝寶權,又或許是遺傳了莫少芬那個神經質的蠢女人,也不是說謝軍性格有多不好,就是和亦云比起來,謝軍就遜色了許多。
亦云那孩子,一看就是長不大的男孩,一張迷死人不償命的笑臉,走到哪裏都是陽光燦爛的樣子,這小子,在學校成了所有女孩心中的男神,比起不善交際的謝軍來,亦云似乎要出色許多。
謝寶權雖然不是個好丈夫,卻還算個好父親,不管是陰沉的謝軍,還是陽光燦爛的亦云,他都愛得要死,兩個都是他的親生兒子,手心手背都是肉,哪個兒子不好過,他心裏也會跟着難過。
以前和陳天樂在鎮上共事的時候,他還經常將一些零食送給陳天樂,說是家裏太多,自家孩子喫不完,讓陳天樂拿些回家給亦云喫。
陳天樂從來沒多想過,只當是謝寶權心疼親戚家的孩子,因爲那個時候的謝寶權已經發跡了,那家經過裝修後擴大的飯店,已經成了鎮上生意最好的飯店,鎮上各單位宴請什麼的都去捧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