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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個陽光很好的下午。我是說,當我遲鈍地把手機放回牀頭櫃上的時候,因爲不知道該拿自己怎麼辦,只好專心地注視着窗子外面的天空。於是我知道,這是一個陽光很好的下午。冬天的白晝已經變短,所以這陽光,即使很好,在下午三點的時候已經被黑夜強大的病毒侵襲了,變得有種說不出的昏沉。我不想行走在那樣的光線下面,那會讓我覺得我自己也像是個病人。虛掩着的門外傳出來大媽和媽媽的聲音。大媽現在有空就來家裏,陪媽媽聊天。不過不管是什麼話題,最終都會繞到一個間題上面,就像她們現在正在對話的內容—媽媽說:“活着真是沒有意思。”
大媽說:“你下次跟着我去一次教友家的聚會,你就不會這麼想了。”媽媽說:“不,我不信。”大媽說:“一開始都這樣的,回頭我帶你見見牧師,讓他給你講講。”媽媽說:“不用,我就是不信。”大媽說:“你不是覺得活着沒意思嗎?”媽媽說:“你的主是假的,再沒意思,他也幫不了我。”大媽就生氣了:“你這個人怎麼這麼說話呢?”於是不歡而散。
但我知道,過不了幾天,媽媽就會打電話給大媽:“今天你店裏忙嗎?”然後一切重新開始循環……上次不歡而散的時候,大媽把一本翻得很舊的《聖經》落在了我們家,我一直把它放在我房間門旁邊的那個小櫃子上面,自從把它安放在那裏之後,就再也沒碰過。
我還是拿起來,打開了。因爲我想起,他跟我說過,“迦南”在《聖經》裏面,是個好地方,有那麼多人爲了它征戰流血,因爲它是神應許給人的。我不知道該從什麼地方找起,就只好隨便打開一頁,但我遇上的是《馬太福音》:“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
我還是別再接着往下看了。因爲眼下的我,真的不適合聽神說話。
陳迦南的短信又隨着歡快的“叮咚”聲湧了進來:“晚上7點,一起喫飯好麼?”
我的左眼和右眼是同時看到這條短信的,是不是都該一起剜出來丟掉?我右手的拇指點擊了“短信查看”的按鍵,是不是也該一併砍下來丟掉?那我該拿我那個接受並且理解了這條短信內容的大腦怎麼辦呢?算了,算了,我對自己笑笑,都丟掉吧,它最清楚我爲什麼四十八小時都不敢睡覺——因爲我會夢見他。因爲我已經連着好幾晚都在夢見他。我原本以爲我應該會夢見往昔的日子:我們全家人圍在晚飯桌邊,外婆非常禮貌地問每個人貴姓,媽媽專橫地禁止爸爸喫油炸的東西,我的座位永遠挨着哥哥的,我低下頭去閱讀蘇遠智給我的短信,回覆他“我愛你”,並且時刻提防着媽媽會罵我喫飯的時候也放不下手機——難道這不應該是最美好的夢嗎?我不是應該在這樣的夢被驚醒的時候開始悲哀跟惆悵嗎?可我只是夢見他。並且,在夢裏確切地知道,我是幸福的。
劣跡斑斑的,沒有天理的幸福呵。全都丟掉吧,這是對的,剜出來丟掉,砍下來丟掉,悶死了丟掉,撕成碎片以後丟掉,放把火燒成灰以後丟掉——你不要讓我瞧不起你啊鄭南音,說到做到啊,剜出來砍下來悶死了撕碎了放把火——先是剜出來,再砍,用力砍,砍死,砍死陳迦南。
我知道到了七點,也許,我還是會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