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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總是在最糟糕的時候,莫名其妙地發現,其實我還是喜歡活着。沒錯,就是活着。比方說現在,我一個人坐在空蕩蕩的店裏,惡狠狠地打開一罐啤酒,在雪白的泡沫氾濫之前,用我的嘴脣截住它們。它們在我的舌尖上前仆後繼地粉身碎骨,那種麻酥酥的破滅,就是活着;比方說剛纔,我失魂落魄地衝進了這個屬於我的地方,擰亮牆角的一盞燈,一片漆黑之中,江薏送給我的老鋼琴幽幽地浮現出來,就好像在那裏耐心地等了我好久,我咬着牙注視它,突然無可奈何地一笑,那種酸澀的緊繃着的視覺,就是活着;比方說比剛纔再稍微靠前一點兒的剛纔,我像是顆燃燒彈那樣衝出了三叔家,衝到了樓底下,我讓我的車勇敢地在馬路上一次次地超過它那些個半死不活的同類,老天作證,我有多麼想把方向盤稍微偏上那麼一點點,那種強大生猛得沒法控制的、想死的慾望,就是活着。
啤酒讓我清醒。我閉上眼睛,傾聽着它們在喉嚨裏慢慢滑行的聲音,它們不緊不慢地蔓延着,撫慰着我身體裏面那些灼熱的內臟。一定有辦法的,等我腦子更清楚的時候我就能想到辦法的。我纔不會死呢,該死的人都還活着,我怎麼捨得死?現在,喝酒吧。只有這個老鋼琴前面的那盞燈開着,我和這道昏暗的光線一起,變成室內這無邊際的黑暗的魂魄。我怔怔地看着手指間那根菸,它自得其樂地燒着,有一截灰眼看就要掉下來。我輕輕伸出食指,想把它們彈到地板上,可是就在一剎那間我恍然大悟,於是我急急地端起面前那罐還剩下不到四分之一的啤酒,一口氣喝乾了它,啤酒裏面那些濃烈的氣體一直頂到了喉嚨上面,然後我才把那截菸灰彈到了空的易拉罐裏。真蠢。我笑自己。現在和當年跑場的時候不同了。我自己是這間店的老闆,什麼都是我的,每一塊地磚,每一條木板,要是連我都不愛護它們,我還能指望誰呢?準是這架鋼琴、這道光線讓我有了錯覺,以爲自己回到了那個時候,每一天跑完場,和band的傢伙們一起喝酒聊天的時候,我都喜歡偷偷地趁人們不注意,把菸灰彈在地板上。像是惡作劇一樣,沒有膽量當面對那些使勁剋扣我們、不肯給我們加薪的老闆豎中指,只好做點兒什麼表示我噁心他們吧。算是做給自己看。
那時候多年輕,多孩子氣,但是多快樂。可就在這個時候,方靖暉的那句話又熱辣辣地穿過了我的腦袋,“你覺得法官會同情誰?是一個職業正當、什麼記錄都清白的植物學博士,還是一個金盆洗手了以後只會從男人身上討生活的歌女?”那種熟悉的嗡鳴聲又開始肆虐了,摻和着酒精的味道,和類似於嘔吐物的腥氣。我捏緊了拳頭,四處尋找着我的手機,我不管,我說過的,我要那個婊子養的男人爲這句話付出代價,我現在就要。“方靖暉,你給我聽好了。”我不管不顧地說,自認爲自己還算是維持着威脅人的時候必需的冷靜,“我沒有嚇唬你,我什麼都敢做,我跟你講我什麼都不怕。……反正鄭成功那個小東西的命是我給的,把我逼急了我帶着他一起開煤氣……不就是這條命嗎?我可以不要,我敢,可是你敢不敢?方靖暉你說話呀你敢不敢……”眼眶裏一陣潮熱的刺痛,可是沒有眼淚流出來——全都燒乾了。我知道,我又做錯了,我又沒能沉住氣,我知道我這樣做其實正中他的下懷,我在身處下風的時候應該仔細尋找突破的機會,可是我卻又是一咬牙就起來掀翻了棋盤,我又讓人家看到了我的氣急敗壞,又讓人家見識了什麼叫做輸不起——可是誰叫他侮辱我?
隔着上千公里,他無可奈何地笑,“東霓,你是不是又喝酒了?去睡吧,等你清醒了再和我說。我要掛了。”於是我也笑了,“要是你現在牀上有人的話,你應該負責任地轉告人家——你說不定帶着一身亂七八糟的有毒的基因,問問她有沒有勇氣幫你生第二個鄭成功。”然後我就迫不及待地掛了電話,臉上依然帶着微笑。果然,我的手機開始瘋狂地響,他終於被我戳到了不能碰的地方,不打算再維持那副冷靜的表象,準備跟我對罵了——於是我心滿意足地關上了手機,我眼下可沒興趣陪你練習,你又不是不知道,反正對罵起來,總是我贏。
幹嗎總是擺出那副高高在上的樣子?總是那種風度翩翩,專等着欣賞我如何失控的樣子?我用力地重新拉開了一罐啤酒,太用力了些,拉環劃到了手指。我把臉埋在了胳膊裏面,因爲突然之間,脖頸似乎罷了工,拒絕再替我支撐着腦袋。我和方靖暉之間總是這樣的,誰也別想維持好的風度,誰也別想從頭到尾保持得體的表情,因爲我們兩個人的關係已經是這麼齷齪了,任何對於“尊嚴”或是“教養”的執著都顯得可笑。這到底有什麼意思?我在心裏問自己。就算我早已不可能再回到那個我出生長大的工廠區,因爲我幾乎繞了半個地球;就算早就告別了嗓子唱到嘶啞的日子,因爲我變成了想讓當年的自己豎中指的老闆;就算早已不用擔心半夜回家會被房東罵,因爲我住進了一套客廳可以用來打羽毛球的房子裏,可是就算這樣,又有什麼意思?生活的內核永遠讓人醜態百出——不管你給它穿上了多麼燦爛奪目的外套。早知如此,當初還奮鬥什麼?
“掌櫃的,這麼晚了,你怎麼一個人?”
他站在光和黑暗微妙銜接的地方。冷杉。正因爲光影的關係,臉上呈現一種黯淡的色澤。我還以爲我自己見了鬼,不過,這個鬼看上去還蠻順眼。依然挺拔,並且,棱角分明。我不確定我是不是又在不由自主地微笑了。
“這麼晚了,你爲什麼會在這兒?”我問。
“因爲我住在這條街上。”我知道他注視了一下鋼琴上並排着的幾個啤酒罐,“我的學校在這兒。我去書店買書,那邊有家一直營業到凌晨的書店,真的,就在街口,一直到12點才關門,有時候甚至更晚,那裏面有些書是我們這個專業的,特別難找……”
我無可奈何地打斷他,“對不起,你說話一直是這樣的麼?你到底知不知道什麼事情應該多說幾句,什麼事情應該一筆帶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