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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這李叔根本就不在乎他的身手怎麼樣,只不過是看在萬隆,或者說是萬隆他爸的面子上,聽這李叔的意思,既然是萬隆介紹來打工的,即使是一個傻子他都要了。
“好!那林飛今天就開始上班吧,李叔您忙,我就先回學校了,軍訓了一天,把人累的。”萬隆笑着對李叔說道。
“那就這樣,小萬以後常來我這玩啊!”李叔也不強留萬隆,與林飛一起將萬隆送出了酒吧。
回來後,李叔先讓林飛換上了酒吧統一的工作服,安排在吧檯後,林飛的眼神掃視着每一個角落,跟林飛在一起的還有一個保安,年齡稍微大一些,一看見林飛這個樣子頓時笑了起來,弄得林飛不明所以。
經過那個保安解釋之後林飛才知道,凡是酒吧,都得有看場子的人,而這些看場子的人並不是老闆的手下,而是各個黑幫的勢力,老闆每個月給保護費,黑社會幫着看場子,所以這種越大的酒吧,其實敢鬧事的人越少,根本不需要他這個酒吧保安去插手,他能做的其實跟酒吧服務生差不多,無非就是指一下路,攙扶一下喝大的顧客,或者偶爾幫忙端端盤子什麼的,只有工資比服務生拿的高一些罷了。
“那怎麼行,雖然只是當保安的,但也要盡好責任纔行,怎麼能做那些服務生的工作就可以呢?”林飛搖了搖頭說道。
那個比林飛稍微大一些的保安,名叫做苗澤地,比起林飛大上兩三歲,已經在酒吧幹了兩年了,一聽見林飛的話,頓時笑了起來說道:“小兄弟,你可就錯了,我們幹着服務生的活兒,拿着保安的工資,哪裏還有比這個更舒服的,你現在剛來,等過上幾天你慢慢就知道了。”
就這樣,林飛白天一如既往的看書,練字,看美女,晚上則是天天去酒吧上班。
可林飛除了第一次跟着萬隆去酒吧面試的時候坐了一回公交車,自打那以後天天上下班都是靠着雙腳走回來的,對於林飛來說,這來去兩元錢的車費,足夠一頓奢侈的早餐了,這種錢能省就省下,走五天路自己又能多出一本小書攤上賣的盜版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