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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信息的閉塞,每年過冬的時候,不少鄉民就偷偷拿着獵槍,設下陷阱去捕捉野兔、野豬這些山貨。
蓮花鄉政府雖然幾次下了文,禁止偷獵的行爲,但是該類事件一直還是屢禁不止。
有了殺戮,自然就有了買賣。隨着蓮花鄉偷獵的情況漸漸傳出,一些城裏人開始打起了這方面的主意。
之前還在上大學的時候,李青雲一次回塬北縣,就聽人談起過蓮花鄉地下野貨市場的事情,他也一直記在了心上。
在蓮花鄉參加工作之後,李青雲私下裏也做過一些調查,確實一些村子是有偷獵的情況存在的。
而所謂的地下野貨市場,倒是不存在的,只不過是幾個所謂的“城裏人”來蓮花鄉低價收購,然後倒貨給市裏、縣裏的一些高檔飯店罷了。
其實說起來,鄉民們偷獵雖然不對,但是在鄉政府幾次宣傳之後,他們也已經知道一些國家級保護動物是不能逮的,只能抓一些野兔、野豬之類的非保護類動物。抓到之後,還要偷偷摸摸的,才能去換一些柴米錢。
對他們,李青雲只是哀其不爭,倒沒有多少鄙視的想法。
李青雲更反感的是,是那些收野貨的“城裏人”。這些傢伙仗着自己有門路,極大的壓低了鄉民們抓到的野貨的價格,更慫恿鄉民們提升偷獵的頻率,實在是偷獵事件之中的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