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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東山待他說完後,接過電話,笑嘻嘻地對張志浩說:“張局長,兩個小姐麻煩你網開一面,拘留她們兩三天算了,不要追究她們的刑事責任。明天晚上我請治安大隊的兄弟喫飯。”
張志浩笑道:“李總,剛剛肖曦兄弟已經跟我說了,我心裏有數。這次那個姓郭的假洋鬼子,不單單是特殊服務,已經涉嫌聚衆犯罪。而且他是主犯,我們完全可以刑事拘留他,並可以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至於兩個小姐,她們交代是郭濤強逼、引誘她們犯罪的,是從犯,可以不刑事拘留,你明天安排個人到治安大隊給她們交一萬元罰款,後天就可以放她們出來。”
肖曦聽到了張志浩的話,等他掛斷電話後,笑着說:“東哥,兩個小姐的一萬元罰款,我給她們出。我還額外獎勵她們六千元,算是她們進拘留所的辛苦費和驚嚇費。”
李東山忙搖搖手說:“老弟,你這樣說就太見外了,這點小錢我還是出得起的。再說了,姓郭的王八蛋這麼陰毒,幾次三番敲詐蘇行長,就是你不出手,我也要想法整治他了。小姐這邊的事你別管,我會處理好的。”
然後,他將那兩個小姐的媽咪喊過來,讓財務送來一萬元,交到媽咪手裏,告訴她這是剛剛陪郭濤的兩位小姐的辛苦費。
然後,他又打電話給夜總會的法律顧問,請他明天去湘雲路公安局會見那兩個小姐,告訴她們過兩天就能出來。
第二天中午,蘇瑾瑜到養生館來做治療時,有點不放心地問肖曦:“昨晚你跟蹤姓郭的去那個私人偵探那裏,到底是去幹什麼?你沒有真的打他吧!如果真打了他,事情鬧大了,只怕我們單位會有風言風語。”
肖曦笑道:“我打他幹什麼?那就是隻癩皮狗,我怕髒了我的手。”